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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饲料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持续提高
来源:本站 作者:admin 日期:2011/5/15 浏览次数:3567
八是各省(区、市)检测结果。北京、天津、山西、辽宁、吉林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湖南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宁夏、新疆等14个省(区、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检的饲料样品合格率高于95%。内蒙古、浙江、重庆、贵州等4省(区、市)的饲料样品合格率低于90%。
通报认为,从监测结果看,也存在一些问题,突出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:一是粗蛋白指标不合格问题突出。下半年抽检的1847批次商品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中,检出不合格产品73批次,其中61批次粗蛋白指标不合格,占不合格产品的83.56%。粗蛋白指标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饲料质量总体合格率提升的主要原因。二是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造假问题较为严重。抽检的60批次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中,7批次的铜、锌含量几乎为0;39批次维生素预混合饲料中,5批次维生素A含量不足,3批次几乎为0。个别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利用微量元素、维生素等指标检测成本高、难度大的特点,以次充好,欺骗消费者。此外,部分饲料质检机构在抽样、数据录入、信息反馈等环节也存在工作质量不高、态度不认真等问题,影响了饲料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通报指出,下一步要抓好以下工作:一是各省(区、市)畜牧饲料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“五不放过”原则,组织市、县级饲料管理部门对通报中的违法企业和不合格产品进行严肃查处;针对监测中反映出的问题,要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办法,结合实际开展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监管工作,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水平。二是各省(区、市)畜牧饲料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条件审核、发放《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》、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,进一步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,对多次抽检不合格和涉嫌制售假劣产品的企业和经营者,要进行重点监控。同时,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,采取多种手段普及饲料质量安全知识,宣传安全监管工作,依法曝光违法企业和产品。三是各地饲料质检机构要严格按照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》要求,积极配合饲料管理部门开展执法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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